南半園即史氏半園,是一處始建于清代的古代園林建筑。位于倉米巷24號,1982年被列為蘇州市文物保護單位,現由三光電加工有限公司保護管理。
南半園址原為一老宅,清同治年間先為俞樾在馬醫(yī)科購地建曲園第宅,遂將此處轉讓史偉堂,建東宅西園。時西鄰尚游隙地,但園主"知足而不求齊全,甘守其半",遂名"半園"(為與白塔東路陸氏半園區(qū)分,今俗呼"南半園")。
主廳"半園草堂"為俞樾書榜,有聯云"園雖得半,身有余閑便覺天空海闊;事不求全,心常知足自然氣靜神怡"。堂前多植花木,又有荷池石橋,波光粼粼,山石累累。堂西南有屋如船,名"不系舟"。堂東南臨池有小屋,前荷后竹,名"君子居"。還有挹爽軒、雙蔭軒、還讀書齋、安樂窩、風亭、月榭諸勝。俞樾《半園記》評此園"少少許勝人多多許","高高下下,備登臨之勝;風亭月榭,極柏之華,視吳下名園無多讓焉。"
民國初,園曾開放,游人甚多,又有隱社、半園女詩社、女學研會等在此吟詠--。30年代,陸鴻儀于園中設律師事務所多年,曾參與辦理"七君子案"。1949年建國后,半園先后為市稅務局、軸承廠、第三光學儀器廠使用。1966年后遭到嚴重破壞,水池、假山、花木及部分建筑被毀。
南半園面積6130平方米,住宅兩路五進現狀尚可,其中東路楠木花籃對照廳最為精致。園中僅存半園草堂、還讀書齋和部分亭廊。同濟大學于50年代編繪的《蘇州舊住宅參考圖錄》載有該園平面圖等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