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堂坐落于鹿礁路34號。1842年,西班牙天主教會來廈門傳教,初在鼓浪嶼田尾租民房設禮拜堂,后遷入鹿礁路西班牙領事館內(nèi)。1858年后,西班牙天主教會先后在廈門磁安路興建天主堂及主教署各一座。1917年,主教馬守仁在鼓浪嶼西班牙領事館旁興建了鼓浪嶼天主堂,并將主教署遷至鼓浪嶼。時廈門天主教教區(qū)管轄范圍包括閩南、閩西及閩中25個縣。
建筑特點
該建筑為典型的哥特式建筑,西班牙建筑師設計。教堂坐西北朝東南,建筑面積232平方米,磚石木結構,平面布局前為方形,中部長方形,后部半圓形。前部為鐘樓,共三層,一層為入口,二層為歌經(jīng)樓,三層為鐘塔。中、后部單層,中為禮拜大廳,后為祭臺。大廳內(nèi)兩排列柱縱分,柱間設多面連拱尖頂天花。外墻為磚石結構外抹灰粉白,建筑立面裝飾哥特式小尖塔及玫瑰花窗,窗楣上鐫刻中文“天主堂”以及拉丁文“ECCLESLACATHOLICA”(意即“天主教會”)等字樣。正立面設三道對開大門,兩側(cè)立面各開4道尖拱形窗,柱式為希臘愛奧尼克式。十字架置于鐘塔頂部,塔內(nèi)有始建時購置的銅鐘一口。屋面鋪紅色機平瓦。
保護范圍
東、南、西、北面各外延15米,相鄰建筑納入保護范圍。
保護要點嚴格保護建筑本體及其附屬設施,文物維修時應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修繕原則。
建設地帶
東面以鹿礁路為界,南面以福建路為界,西面由建筑外延50米,相鄰建筑納入建設控制地帶,北面接日本領事館建設控制地帶。
保護要點:控制建筑周邊新建建筑,有計劃拆除文物所在環(huán)境與整體風格不協(xié)調(diào)的建筑物,整治修繕建筑庭院景觀和周邊綠化環(huán)境。